Lacedaemon

拉西第梦的来库古

《社会契约论》重读_1

02月 21, 2008

一。理性与现实的差距

    两次读第一卷,都觉得口味不合。虽然纯粹按照理论推演的政治学著作并不鲜见,但像这样既声明本书所探讨的内容限于“权利与理性”,又要“从人类的实际情况”着眼,就不得不对于二者的分歧加以弥补。人类最初的社会是如何形成的,难于给出定论;这无从证实的历史就成为理论展开的源头,任何一种看似合理且能自圆其说的解释都可在此立足。然而从这一源头导向现在的社会,说清楚理想的情形究竟是在何处出现了偏差,就是较为艰难的任务了。平心而论,卢梭在这一点上做得还不错。虽然他时刻注意的措辞仍然有漏洞,虽然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难于一下子把问题说明白,但他的思维方向始终明确,也未试图以曲解现实的方式为自己的理论辩护。

    回想当初刚开始读这本书的情景,仍然要感慨卢梭写作此书的方式不适合初学者。举个或许不恰当的比方:对于一个刚开始学几何的人,最好先从欧氏几何入手;如果一上来就将第五公设定义为“过直线外一点不存在直线与已知直线平行”,学起来就不易,因这与日常生活中所得的常识不符。卢梭这本书的第一卷,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

二。马基雅维利及他人的影响

    忍不住要提一下卢梭在第一卷开篇时写下的话:“人们或许要问,我是不是一位君主或一位立法者,所以要来论述政治呢?我回答说,不是;而且正因为如此,我才要论述政治。假如我是个君主或者立法者,我就不会浪费自己的时间来空谈应该做什么事了;我会去做那些事情的,否则,我就会保持沉默。”

    将这段话与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篇首献辞相比较,多少让人有些感慨。马基雅维利本人,就是在想要“做那些事情”而不得之时,退而著书的。[1] 卢梭本人也试图立法,并有所实践,但并未成功。这两者的风格,正如其书,一是偏重于现实与实践的,一是偏重于理论与“空谈”的。

    卢梭的理论深受马基雅维利的影响,这一点在他写到第二卷之后,较多地涉及现实情况时,表现得尤其明显。仅以第二卷为例,第三章和第七章注解中都引用了马基雅维利著作的原文,第八章更是明显带着《李维史论》的影子。卢梭对马基雅维利的主要著作一定都有所了解,因为在他声称“马基雅维利……是在给人民讲大课”之时[2] ,已经清楚地表现出他知悉《李维史论》和《佛罗伦萨史》中的观点了。当然,根据君主论与这两本书的准则相矛盾这一点,能否推出《君主论》中刻意伪装了作者“对自由的热爱”,我对此保留意见。但卢梭对于马基雅维利的思想有较为全面的了解,所以至少不会像其它一些学者那样断章取义。他自己对于这一点也很有自信,甚至认为此前的《君主论》读者“都是一些浅薄的或者腐化的人”,没有像他那样看清马基雅维利的深刻、正直和善良。

    顺便说一句,卢梭在书中曾感慨,罗马宫廷曾严厉禁止《君主论》,是因为“这本书描写得最明晰的正是罗马的宫廷”;而他自己或许也没有想到,虽然他在《社会契约论》中赞美了日内瓦及其政府,又在第一版即将付印时特地加入了赞美当时首相的词句,但1762年,《社会契约论》出版之后,就遭到了日内瓦当局焚毁;第二年,卢梭――这个在书中为自己“生为一个自由国家的公民”而自豪的人――放弃了自己的公民权。

    在第一卷第二章的译注中,译者称:“卢梭自幼即喜读普鲁塔克《英雄传》[3] ,他的著作中所引用的古代史实大部分取材于普鲁塔克和马基雅维里两人”。那么,卢梭之所以向往古代城邦,之所以称赞斯巴达和来库古,就都很容易解释了。

    对卢梭的观点有影响的著作,还包括洛克的《政府论》、霍布斯的《利维坦》、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等书。被他批得较多的则是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以及费尔玛的《父权政治:一名国君的自然权利》[4] 。要想较为全面深刻地理解他在《社会契约论》中的观点,最好能将《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山中书简》也一并阅读,并参考《忏悔录》和《爱弥儿》――然而这些对于不是专门研究的人来说,或许是太过繁重的任务了。

[1] 可与钱穆论述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相关内容参照。
[2] 见《社会契约论》第三卷第六章。
[3] 即《希腊罗马名人传》。
[4] 即洛克《政府论》上篇所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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