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cedaemon

拉西第梦的来库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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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抄] 战争论第一章

05月 28, 2007

 第一卷  第一篇:论战争的性质

 第一章:什么是战争

 1。战争是迫使敌人服从我们意志的一种暴力行为。

 2。暴力,即物质暴力(因为除了国家和法的概念以外就没有精神暴力了)是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敌人是目的。为了确有把握地达到这个目的,必须使敌人无力抵抗,因此从概念上讲,使敌人无力抵抗是战争行为真正的目标。*

 3。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本来就包含敌对感情和敌对意图这两种不同的要素。……甚至最野蛮的近乎本能的仇恨感,没有敌对意图也是不可想象的,而许多敌对意图,却丝毫不带敌对感情,至少不带强烈的敌对感情。

 4。战争是一种暴力行为,而暴力的使用是没有限度的。

 5。敌人的抵抗力是两个不可分割的因数的乘积,这两个因数就是现有手段的多少和意志力的强弱。

 6。战争不是突然发生的,它的扩大也不是瞬间的事情。因此双方的任何一方大多可以根据对方是怎样的和正在做什么来判断他,而不是根据对方(严格地说)应该是怎样的和应该做什么来判断他。

 7。(战争中可供使用的)这些力量是:军队、国土(包括土地和居民)和盟国。

 8。这样,作为战争最初动机的政治目的,既成为衡量战争行为应达到何种目标的尺度,又成为衡量应使用多少力量的尺度。但是政治目的不能单独地成为这种尺度,它必须同双方国家联系起来才能成为这种尺度……只有当我们认为政治目的能对它应动员的群众发生作用时,我们才可以把它作为一种尺度,这就是为什么要考虑群众情况的缘故。

 9。由此可见,战争的客观性质很明显地使战争成为概然性的计算。现在只要再加上偶然性这个要素,战争就变成赌博了,而战争中是确实不会缺少偶然性的。

10。由此可见,在军事艺术中,数学上所谓的绝对值根本就没有存在的基础,在这里只有各种可能性、概然性、幸运和不幸的活动,它们象织物的经纬线一样交织在战争中,使战争在人类各种活动中最近似赌博。

11。虽然人的理智总是喜欢追求明确和肯定,可是人的感情却往往向往不肯定。

12。理论应该考虑到人的感情,应该让勇气、大胆、甚至蛮干获得应有的地位。军事艺术是同活的对象和精神力量打交道,因此,在任何地方都达不到绝对和肯定。……有了偶然性,就必须有勇气和自信心来利用它。勇气和自信心越大,偶然性发挥的作用就越大。……但是,甚至在冒险中,也还有机智,有谨慎,不过它们要用另一种标准来衡量罢了。

13。……战争不是消遣,不是一种追求冒险和赌输赢的纯粹的娱乐,也不是灵机一动的产物,而是为了达到严肃的目的而采取的严肃的手段。

14。……政治贯穿在整个战争行为中,在战争中起作用的各种力量所允许的范围内对战争不断发生影响。

15。由此可见,战争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而且是一种真正的政治工具,是政治交往的继续,是政治交往通过另一种手段的实现。……政治意图是目的,战争是手段,没有目的的手段永远是不可想象的。

16。由此可见:第一、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该把战争看作是独立的东西,而应该把它看作是政治的工具,只有从这种观点出发,才有可能不致和全部战史发生矛盾,才有可能对它有深刻的理解;第二、正是这种观点告诉我们,由于战争的动机和产生战争的条件不同,战争必然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政治家和统帅应该首先作出的最重大和最有决定意义的判断,是根据这种观点[16]正确地认识他所从事的战争,他不应该把那种不符合当时情况的战争看作是他应该从事的战争,也不应该想使他所从事的战争成为那样的战争。

18。……战争还是一个奇怪的三位一体,它包括三个方面:一、战争要素原有的暴烈性,即仇恨感和敌忾心,这些都可看作是盲目的自然冲动;二、概然性和偶然性的活动,它们使战争成为一种自由的精神活动;三、作为政治工具的从属性,战争因此属于纯粹的理智行为。//这三个方面中的第一个方面主要同人民有关,第二个方面主要同统帅和他的军队有关,第三个方面主要同政府有关。

译者注(大意):
*:本章中作者用“目标(das Ziel)”指战争行为的目的,即军事上的目标;“目的(der Zweck)”指战争的政治目的,即通过战争所要达到的目的。

《君主论》Ch.21-26(2)

05月 28, 2007

第22章 论君主的大臣
第23章 应该怎样避开谄媚者

    这两章都是关于君主和大臣的,前篇侧重“良臣”,后篇侧重“良言”,然而此二者毕竟是不可割裂的,所以放在一起说。涉及到的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四个:

    第一,能否获得良臣/良言,取决于君主的明智,而非良臣/良言造就贤明的君主。也正因为此,人们往往通过君主左右的人是否为良臣来判断君主明智与否。这里提到的君主的“明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是认识臣子才能的能力,亦即身为君主的鉴别力;其二是激起臣子忠诚心的能力。

    第二,选拔大臣的标准和方法。从第一点中可以看出,一个好的臣子要满足两条标准:有能力和忠诚。对于第二点,马基雅维里提出了一个“历试不爽的方法”:“如果你(按:指君主)察觉该大臣想着自己甚于想及你,并且在他的一切行动中追求他自己的利益,那么这样一个人就绝不是一个好的大臣,你绝不能信赖他;因为国家操在他的手中,他就不应该想着他自己,而应该只想着君主,并且绝不想及同君主无关的事情。”能做到这一点的,应该说是所谓的“纯臣”了。

    第三,君主应该如何纳谏。这个问题主要是在第23章中讨论的。马基雅维里首先指出,要想避开谄媚者,必须鼓励人们对君主说真话,但直言的权利必将削减人们对君主的尊重。要想处理好避免谄媚和避免遭人轻视的矛盾,需要做到以下四点:一,选拔一些“有识之士”,“单独让他们享有对君主讲真话的自由权”,此外不再聆听他人的意见;二,上述自由仅限于对“君主所询问的事情”发表意见;三,君主应当“对于一切事情都必须询问他们”;四,君主要“按照自己的看法作出决定”,并“对于自己的决定坚决不改变”。当然,这些措施的实行都有赖于君主的英明,否则他无法选拔合适的大臣,也无法从不同的意见中归纳出“统一的忠言”。

    第四,君主应该如何约束大臣。首先,君主应该能够识别臣子所作所为的善恶,加以激励或矫正,以使臣子不敢蒙骗君主;其次,君主应赐予臣子荣誉与财富,以及与其地位相称的职责,“使得他(按:指大臣)知道如果没有自己,他就站不住”,以此使大臣保持忠贞不渝。

    在这两章中,马基雅维里都用了很多篇幅讨论如何使大臣忠诚的问题。尤其是在第23章中,他提到,“那些顾问(按:指君主选拔出来征询意见的人)每个人都想着他自己的利益……除非某种需要驱使人们必须对你忠诚外,他们总是变成邪恶的。”然而,如果承认这一点的话,恐怕是不可能存在所谓的纯臣了。

摘抄:

……人的头脑有三类:一类是靠自己就能够理解,另一类是它能够辨别别人所说明的事情,第三类是既不能自己理解,也不能理解别人的说明。第一类是优秀的,第二类也是优秀的,第三类则是无用的。

因此,一位君主应该常常征求意见,但是应该在他自己愿意的时候,而不是在他人愿意的时候;另一方面,对于他不征询意见的任何事情,他应该使每一个人都没有提意见的勇气。

一切良好的忠言,不论来自任何人,必须产生于君主的贤明,而不是君主的贤明产生于良好的忠言。

《君主论》Ch.21-26(1)

05月 28, 2007

第21章  君主为了受人尊敬应当怎样为人
第22章  论君主的大臣
第23章  应该怎样避开谄媚者
第24章  意大利的君主们为什么丧失了他们的国家
第25章  命运在人世事务上有多大力量和怎样对抗
第26章  奉劝将意大利从蛮族手里解放出来

    很难为余下的几章提炼出一个或几个共同的主题。第22和23章的连续性显而易见,但另外数章所涉及的话题就比较分散了。第21-23章可以看作是对于君主进行统治所提出的观点,而最后两章,则是独立于此前所有章节的总述性质的结尾。

    第21章提出了君主获得尊敬的四个要点,其重要性逐次递减。第一点,亦即能为君主赢得最大尊敬的,在于“伟大的事业和做出卓越的范例”。马基雅维里举了若干例子,这些成功的君主们的事业或范例,其一在于战争,尤其是进攻;其二则是革新,这一项主要是在内政管理方面的。总之,是要靠君主的行动来赢得“伟大人物与才智非凡的声誉”。

    第二点则是明确自己的立场,这一点尤其适用于两个(强大的)邻国之间发生战争的场合,君主不应采取中立的态度,而应“公开表示自己毫无保留地赞助某方面而反对另一方”。至于选择哪一方的问题,马基雅维里将情形分为两种,分别是是“他们当中一国战胜的时候,你必须害怕这个战胜国,或者你不用害怕它”。前者是指两个国家中至少有一国强于自己的情形,其二则是无需害怕这两国的情形。

    对于第一种情形,马基雅维里分支持的国家战胜和战败两种状况进行了分析,有些观点看上去并不那么易懂,然而容易想到,当自己与较弱一方的力量合起来可以战胜另一方时,应该联合较弱一方,否则应支持最强的一方。第二种情况稍为微妙,马基雅维里认为这时必须“更加审慎”,事实上,这时候战胜的一方是不可能将对手彻底消灭的,否则它将受到强国的控制了。正是因为这一点,马基雅维里强调,“绝不要为了进攻别国而同一个比自己强大的国家结盟”。

    当然,判断势力的强弱不是那么容易的,战争本身也会削弱参战的双方,而使邻近的国家强大起来,从而改变实力的对比。对此,马基雅维里认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认为自己总是能够选择一条万全的途径”,应该运用谨慎,选择害处最少的一条。

    第三点使君主受到尊敬的事在于“表明自己是一个珍爱才能的人”,对各行业的杰出人士给予荣誉,保障并激励公民安心地从事自己的职业。

    第四点在于适时会见公民及其它社会集团,“自己做出谦虚有礼和宽厚博济的范例,但是总是保持着他的至尊地位的威严”。关于这两点,没有什么需要补充的了。

摘抄:

……因为事情通常是:人们在避免一种不利的同时,难免遭到另一种不利。但是,谨慎在于能够认识各种不利的性质,进而选择害处最少的作为最佳的途径

《君主论》Ch.15-20(6)

05月 24, 2007

第20章  堡垒以及君主们每日做的其他许多事情是有益的还是无益的

    第20章实际上是第19章观点的延续。在这一章开篇,马基雅维里列举出了君主的种种统治手段:解除属民的武装,分裂属地,树敌,争取反对者,兴建堡垒,破坏堡垒……对这些行为,马基雅维里指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才能下定论,但也存在若干一般性的结果。

    首先是属民的武装这个问题。对此,马基雅维里的观点是:“从来没有一个新君主解除了他的属民的武装;与此相反,当他察觉他的属民没有武装的时候,他总是把他们武装起来”,以此获得新的、忠诚的武力。而当君主取得新的领土或国家时,“那就必须解除这个国家的武装”,甚至包括那些拥戴并协助他取得这个国家的人,只是对他们“必须看时间和机会”。

    前面的笔记中已经提及,《君主论》主要是针对新君主提出建议的。对于那些处于相对和平期间的君主而言,属民的武装对君主而言可能是危险的。国家的全部武装都应掌握在君主自己的士兵手中。

    第二个问题是党派之争。利用这一点维持微妙的均衡状态或可为一时之计,但绝非长久之策。当外敌迫近时,内部的分裂往往很快使国家沦丧,“因为较弱的一派总是投靠外国的军队,而其余的部分就站不住脚了”。而借用这一手段来维持属国也是不稳固的。马基雅维里指出,“在一个强有力的君主国里,绝不允许这样的分裂,这只是在和平时期有用,借此可以比较容易地驾驭属民;但是当战争到来的时候,这样的政策就表明是谬误的。”

    随后提出的是敌友问题,这一部分包含两个问题:其一,新君主往往借打击和制服敌人来建立威信和势力,所以有时树敌是必要的;其二,在国家肇始时是敌对的人们,是否容易被君主争取为朋友。

    论述的重点在第二个问题。马基雅维里对此提出了两个观点:如果那些起初是敌对的人们“需要获得君主的支持以保持其地位”,就容易被新君主争取,且可以带给新君主更多的利益;要赢得那些对前政府感到满足(因此与新君主为敌)的人做朋友,比赢得对前政府不满(因此支持新君主)的人更为容易,因为后者也很难从新君主那里得到满足。

    最后一个问题是关于堡垒的。在这个问题上,马基雅维里的意见是:“一位君主如果害怕人民更甚于外国人,他就应当建筑堡垒;如果他害怕外国人更甚于人民,他就应当抛弃堡垒*。”随后,他重申了上一章的观点:君主最好不过的堡垒就是不要被人民憎恨。因为当人民起来反对君主时,外国势力常常会借支持人民之机介入的。

*:本文中的堡垒是指君主为“对付那些企图反对自己的人们的缰绳和马勒,并且作为对付突然失宠的安全避难所”而建筑的堡垒。

[资料] 古希腊地图

05月 21, 2007

找到一份简明的电子版古希腊地图,照着手头的几本书注了一下汉字地名。虽然未必好用,还是放上来好了。

说明:

1。译名以《伯罗奔尼撒战争史》[1]中所附地图所注译名为准;
   地图中没有的地名,以《伯罗奔尼撒战争史》书后译名为准;
   上述两项均未涉及的地名,以《历史》[2]中书后译名为准;
   以上均未包括的地名,选一常用译法。

2。部分地名[1]中译法较为少见,以括号标注相应常用译法;
   部分地名有古名或别名的,亦以括号标注;
   “奥林匹斯山”、“特洛伊”两处采用现已通用的译名;

3。大地区以绿色字标示;小地区以红色字标示,有字号区分;
   重要城邦或城市以蓝色字标示;一般城邦以黑色字标示,有字号区分;
   海洋及水域以水蓝色字标示。

[1] 商务印书馆出版,谢德风译,1960年4月第一版。下同。
[2] 商务印书馆出版,王以铸译,1959年6月第一版。

顺便附一张原图:

[翻译] 来库古之死

05月 21, 2007

以下为《普鲁塔克名人传・来库古传》中关于来库古之死的段落翻译,权当是为了纪念一下这个id好了。原文为一大段,这里为阅读方便稍稍分了一下。

算是自娱自乐的东西,译得不甚通顺;加之水平有限,舛误难免,欢迎指正。

当他(按:指来库古,下同)意识到,他重要的制度已经深入人心,风俗对人们潜移默化,他的城邦如今已经长成并可独立发展时,正如柏拉图(Plato)在某处所言:创世者第一次见到世界诞生并开始运行时,感到了喜悦,来库古也心怀喜悦与满足,审视着其政治体制的宏伟壮丽,顺利运转,然而于此同时,他还在构思着如何使此制度不朽,并将其不做一丝改动地传给子孙后代,直至人类所能预见的未来。

他特地召集了全体人民,告诉他们说,现在他认为一切都已经为着城邦的福祉与美德,合理完善地建立起来了;但还剩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未能解决,而他认为在征求神谕之前,将其透露给大家是不妥的;与此同时,他希望他们能遵守他的法律,不加任何改动,直至他(求得神谕)回来,到那时,他会按照神的指引去做。人们都欣然同意,并催他启程;但他在离开之前,与两位国王、长老院(senate)和全体民众定下了一个誓言,使其许诺遵守并保留已制定的政治形式,直到来库古归来。

这件事完成后,他便出发去德尔斐(Delphi,阿波罗的神庙所在),向阿波罗(Apollo)献上供品,询问他制定的法律是否良好,是否足以使人民幸福且有德行。神谕的回答是法律极好,
人民如遵守之,将享有荣名。来库古写下了这一神谕的结果,将其送至斯巴达;他第二次向阿波罗献祭,此后便离开了他的朋友和儿子,他下定决心,要使斯巴达人无法解除他们已经许下的誓言,于是他要就此结束自己的生命。以他此时的年龄,人生尚属美好,但或许能无怨无悔地结束。更何况,他的一切都处于鼎盛状态。

于是他彻底绝食了,以此终结了自己的一生,他认为,如果可能的话,一个政治家(stateman)有义务使其自身的死亡对国家有所贡献,并且即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仍能作为德行的典范,取得一些有用的效果。一方面,通过这种与其荣耀一生相称的死亡方式,他使自己的幸福得以圆满,另一方面,他确保自己的人民能够享有他终其一生为其取得的利益,因为他们已经庄严宣誓过,保持他创立的制度直到他回来。

他的期望并没有落空,拉西第梦在此后五百年中,一直保持着希腊主要城邦的地位,并严格遵守着来库古的法律;在此后十四位国王在位的期间,他们没有对法律进行任何形式的变化,直到Archidamus的儿子Agis为止。国王Agis创立了监察官(ephori),认为这一举措是有利于人民的,但事实上反而损害了人民,并大大提升了政府的贵族性质。

《君主论》Ch.15-20(5)

05月 21, 2007

第19章  论应该避免受到蔑视与憎恨

    在前几章中,马基雅维利已经多次提及这一观点,而本章是对此论点的展开论述,亦可看作是对本部分的最后总结。

    避免受人憎恨的要点在于避免“贪婪,霸占臣民的财产及其妇女”,亦即保全大多数人的“财产和体面”,这一点在第16章中已有涉及;避免受到轻视的要点在于避免“被人认为变幻无常、轻率浅薄、软弱怯懦、优柔寡断”,并在行动中表现出“伟大、英勇、严肃庄重、坚忍不拔”,以得到人民的敬重。以上两点,归结起来都是为使君主能够杜绝内患。

    在本章中,马基雅维利发表了对于外患与内患的见解:外患只需依靠“坚甲利兵和亲密的盟友”就可御防(以前者尤为重要,因为“如果他拥有坚甲利兵,他们总会有亲密的盟友”);内患则主要来自少数人的阴谋,在这一点上,君主必须依靠人民,使人民对其满意,心悦诚服,这就是君主需要避免受到人民的憎恨与轻视的原因(亦以前者尤为重要,马基雅维里称其为“君主对抗阴谋最有效的办法之一”)。

    于是重新回到君主应如何处理贵族与人民的关系这个问题上来。在第九章中,马基雅维里已经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讨论了,在这里他又重申:“君主因此必须看重贵族,但是不应该因此使自己为人民所恨”,因为归根到底,君主要在人民当中生活。另一方面,君主也不应该因维护人民而招致贵族的怨恨。马基雅维里提出,国王为免除自身的责任,应该设立“作为第三者的裁判机关”,从他对这个机关的描述(“弹劾贵族,维护平民”)来看,其主要职能是维护人民的利益。在这里,作为实例的是法国的“议会”(parlamento,法语parlement);事实上,这一点在古罗马护民官的设置上表现得更为明显,作者在《李维史论》中已有所讨论。而斯巴达的监察官或可作为一个失败的例子。

    另一个矛盾在于军队与人民,这一点对于新兴的国家尤为重要,因君主不可避免地要更多地依靠军队。马基雅维里以古罗马为例,指出“人民酷爱和平,所以总是喜爱温和谦逊的君主;而另一方面,军队却喜欢具有尚武精神的、残暴贪婪的君主”,显然,君主是很难同时满足这两者的。如果被迫需要做出选择,君主“首先必须避免受到广大人民的怨恨;如果不能够做到这一点,那么必须尽最大努力避免受到最有势力的人们的怨恨。”

摘抄:

    关于臣民的私事问题,他(按:指君主)所作的决断应该是不可更改的。

    君主务必把担带责任的事情委诸他人办理,而把布惠施恩的事情自己掌管。

[录入] 有关科西拉及希腊其它各地的革命

05月 16, 2007

摘自《伯罗奔尼撒战争史》第三卷,第五章:科西拉的革命 

     这次革命(按:指科西拉的革命)是这样残酷;因为这是第一批革命中间的一个,所以显得更加残酷些。当然,后来事实上整个希腊世界都受到波动,因为每个国家都有敌对的党派――民主党的领袖们设法求助于雅典人而贵族党的领袖们则设法求助于斯巴达人。在和平时期,没有求助于他们的借口和愿望;但是在战争时期,每个党派总能够信赖一个同盟,伤害它的敌人,同时巩固它自己的地位;很自然地,凡是想要改变政府的人就会求助于外国。在各城邦中,这种革命常常引起许多灾殃――只要人性不变,这种灾殃现在发生了,将来永远也会发生的,尽管残酷的程度或有不同;依照不同的情况,而有大同小异之分。在和平与繁荣的时候,城邦和个人一样地遵守比较高尚的标准,因为他们没有为形势所迫而不得不去做那些他们不愿意去作的事。但是战争是一个严厉的教师;战争使他们不易得到他们的日常需要,因此,因此使大多数人的心志降低到他们实际环境的水平以下。

    这样,一个城市接着一个城市爆发了革命;在那些革命发生较迟的地方,因为知道了别处以前所发生的事情,引起许多革命热忱的新的暴行,表现于夺取政权方法上的处心积虑和从所未闻的残酷报复上。为了适合事物的改变,常用辞句的意义也必须改变了。过去被看作是不瞻前顾后的侵略行为,现在被看作是党派对于它的成员所要求的勇敢;考虑将来而等待时机,被看作是懦夫的别名;中庸思想只是软弱的外衣;从各方面了解一个问题的能力,就是表示他完全不适于行动。猛烈的热忱是真正丈夫的标志,阴谋对付敌人是完全合法的自卫。凡是主张激烈的人总是被信任;凡是反对他们的人总是受到猜疑。阴谋成功是智慧的表示,但是揭发一个正在酝酿中的阴谋,更加是聪明些。凡是不想作这些事情的人是分裂党派本身的统一性而害怕反对党。总之,先发制人,以反对那些正将要作恶的人和揭发任何根本无意作恶的人,都同样地受到鼓励。家族关系不如党派关系的强固,因为党员更愿意为着任何理由,趋于极端而不辞。这些党派组织的目的不是为了享受现行法律的利益,而是推翻现行制度以夺取政权;这些党派的成员彼此相信,不是因为同一个宗教团体的教友关系,而是因为他们是犯罪的伙伴。如果反对党的人发表合理的言论,执政党不会宽大地接受,反而采取各种戒备的方法,使他们的言论不产生实际的效果。

    报复比自卫更为重要。如果两个党派订立互相保证的协定的话,这种协定的订立只是为了应付暂时的紧张局势,只有在它们没有其他的方法应用的时候,这种协定才能维持它的效力。如果机会到了的话,首先大胆地抓住这个机会的党人,乘敌人之不备,得到报复,这种违背信约的报复比公开的进攻更为称心。他们认为这样作是比较安全些;同时,利用诡计取得胜利,使他们有一个精明的美名。真的,大多数的人宁愿称恶事为聪明,而不愿称头脑单纯为正直。他们以第一种品质为自豪,而以第二种品质为耻辱。

    由于贪欲和个人野心所引起的统治欲是所有这些罪恶产生的原因。一旦党派斗争爆发的时候,激烈的疯狂情绪发生作用,这也是原因之一。许多城邦的党派领袖们有似乎可以使人佩服的政纲――一方面主张民众在政治上的平等(按:指民主党),另一方面主张安稳而健全的贵族政治(按:指贵族党)――他们虽然自己冒充为公众利益服务,但是事实上是为着他们自己谋得利益。在他们争取优势的斗争中,没有什么事可以阻拦他们;他们自己的行动已经是可怕了的;但在报复的时候,更为可怕。他们既不受正义的限制,也不受国家利益的限制;他们惟一的标准是他们党派一时的任性;所以他们随时准备利用不合法的表决来处罚他们的敌人,或者利用暴力夺取政权,以满足他们一时的仇恨。结果,虽然双方都没有正义的动机,但是那些能够发表动人的言论,以证明他们一些可耻的行为是正当的人,更受到赞扬。至于抱着温和观点的公民,他们受到两个极端党派的摧残,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参加斗争,就是因为嫉妒他们可能逃脱灾难而生存下去了。

    这些革命的结果,在整个希腊世界中,品行普遍地堕落了。观察事物的淳朴态度,原是高尚性格的标志,那时候反而被看作是一种可笑的品质,不久就消失了。互相敌对的情绪在社会上广泛流传,每一方面都以猜疑的态度对待对方面。至于终止这种情况,没有哪个保证是可以信赖的,没有哪个誓言是人们不敢破坏的;人人都得到这样一个结论,认为希望得到一个永久的解决是不可能的;所以他们对于别人不能信任,只尽自己的力量以免受到别人的伤害。通常那些最没有智慧的人表现得最有生存的力量。这样的人认识到他们自己的弱点和他们敌人的智慧;因为他们害怕在辩论中失败,或者在阴谋诡计中为机警的敌人所战胜,他们大胆地直接开始行动;而他们的敌人过于相信自己能够预料事务的发生,认为没有必要来以暴力夺取那些他们能够利用政策获得的东西,因而他们更易于被杀害,因为他们丧失了警惕性。

《君主论》Ch.15-20(4)

05月 7, 2007

第18章  论君主应当怎样守信

    这一章中的观点,恐怕是《君主论》中被引用次数最多的。其主旨与其说是君主应当怎样守信,不如说是君主应当怎样使用诡计来得恰当。

    在本章开篇,马基雅维利发表了关于人性与兽性的论点:“世界上有两种斗争方法:一种方法是运用法律,另一种方法是运用武力。第一种方法是属于人类特有的,而第二种方法则是属于野兽的。但是,因为前者常常有所不足,所以必须诉诸后者。”这里提到的兽性仅被作为“武力”的比喻,在下一段中则具体化为“狐狸(象征狡猾)与狮子(象征暴力)”,增加了诡谲的成分。随后则是对题目的回答:“当遵守信义反而对自己不利的时候,或者原来使自己做出诺言的理由现在不复存在的时候,一位英明的统治者决不能够,也不应当遵守信义。”

    马基雅维利接下来对他的观点作了补充说明,声明需遵守这一箴言是因为“人们是恶劣的,而且对你(按:指君主)并不是守信不渝的,因此你也同样地无需对他们守信”。类似的观点在前几章中已有述及[1]。然而随即他又说道,君主“总是不乏正当的理由为其背信弃义涂脂抹粉”,避免背上失信之名是有必要的,君主必须深谙掩饰和伪装之道。

    在余下的段落中,马基雅维利对15-18章中列举及论述的品质作了总结。主要的观点有二:其一,如果可能的话,不要背离善良之道,但(更重要地)如果必须的话,要懂得如何走上为非作恶之途;其二,不必具有15章中所称的良好品质,“却很有必要显得具备这一切品质”[2]。马基雅维利提到,大多数人都只有用眼睛判断君主为人的机会,只有少数人才能接触到君主的本质,而这些人不足为惧,因为“当多数人能够站得住脚的时候,少数人是没有活动的余地的”。

照例摘抄:

    一位君主如果能够征服并且保持那个国家的话,他所采取的手段总是被人们认为是光荣的,并且将受到每一个人的赞扬。因为群氓总是被外表和事物的结果所吸引,而这个世界里尽是群氓。

    一位君主必须有一种精神准备,随时顺应命运的风向和事务的变幻情况而转变*

* 参考第25章

[1] 特别地,参考第15章:“一个人如果在一切事情上都想发誓以善良自持,那么,他侧身于许多不善良的人当中定会遭到毁灭。”

[2] 在那些品质中,马基雅维利强调说,最重要的是要显得“虔敬信神”,关于这一点,可参考《李维史论》第一卷第11、12章。

《君主论》Ch.15-20(3)

05月 7, 2007

第17章  论残酷与仁慈,被人爱戴是否比被人畏惧来得好些

    首先,对于残酷与仁慈的问题,马基雅维利的态度是这样的:君主希望被认为仁慈,但不能滥用仁慈;如果残酷可以带来秩序,则不应避免残酷之名。他特别地提出了两种情形:其一是对于新的君主(按:指新建国家的君主),由于新国家往往形势严峻,充满危险,所以对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有必要使用残酷手段镇压;其二是君主指挥军队之时,“完全有必要置残酷之名于度外”,至少不能滥用仁慈,不能让士兵“享有同军纪不相容的更大的自由”。

    其次,对于爱戴与畏惧的问题,马基雅维利指出:最好是两者兼备。如需做出取舍,则“被人畏惧比受人爱戴是安全得多的”。因为“人们爱戴君主,是基于他们自己的意志,而感到畏惧则是基于君主的意志”;显然对于君主而言,立足于自己的意志更为安全。此外,“人们冒犯一个自己爱戴的人比冒犯一个自己畏惧的人较少顾忌”。在这一段论述中,马基雅维利着重叙述了人类忘恩负义、避害趋利的特点,直言“人性是恶劣的(tristi)”。

    与上一章相同,在本章中,马基雅维利也特别地提出了君主(在使人们畏惧自己的同时)应避免为人们所憎恨。要做到这一点,他提出了三个要求:最首要的,不要染指自己的公民和属民的财产;其次,不要染指他们的妻女;最后,需要剥夺任何人生命的时候,“必须有适当的辩解和明显的理由”。

    在笔记结尾,照例摘抄几句话:

    ……人们忘记父亲之死必忘记遗产的丧失还来得快些。再说,夺取他人财产的口实是永远好找的;一个人一旦开始以掠夺为生,他就常常找到侵占他人财产的口实。

    他(按:指君主)应当慎思明辨,人道为怀,有节制地行事,以免由于过分自信而使自己流于轻率鲁莽,或者由于过分猜疑而使自己偏狭不能容人。

    所以君主为着使自己的臣民团结一致和同心同德,对于残酷这个恶名就不应有所介意,……因为后者(按:指坐视社会秩序败坏)总是使整个社会受到损害,而君主执行刑罚不过损害个别人罢了。*

*:参考《李维史论》第一卷第七章:“如果一个公民受到正常的惩罚(按:指“经由公共的暴力和命令”),即或是一场冤狱,共和国的秩序也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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